行政区划沿革中的旧称
丽水市,现今是浙江省辖地级市,但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,其行政名称经历了数次重要变更。其最广为人知的旧称是“处州”。这一名称的使用历史极为悠久,自隋朝开皇九年,即公元589年设立处州府开始,直至民国初期,在长达一千三百多年的时间里,“处州”一直是这一区域的核心行政称谓,深刻烙印于地方史志与民众记忆之中。
名称起源与地理意涵
“处州”之名的由来,与当地独特的地理环境密切相关。一种主流观点认为,“处”源于“处士星”,即中国古代星宿文化中的星名,寓意此地为隐逸贤士汇聚之所,赋予了其人文荟萃的美好期许。另一种解释则更侧重于地形,“处”有“处置”、“停留”之意,形象地描绘了这片被群山环抱、瓯江中贯的盆地地貌,仿佛天地灵气在此汇聚停留。无论是天文还是地理的溯源,都使得“处州”一名承载了深厚的文化底蕴。
从“处州”到“丽水”的演变
民国元年,即1912年,全国推行废府存县,存在了千余年的“处州府”建制被撤销。然而,“处州”作为地域概念并未立刻消失。直到1949年,新中国成立后设立浙江省第七专区,后于次年度更名为“丽水专区”,这才正式在行政区划名称上完成了从“处州”到“丽水”的过渡。“丽水”之名,则直接取自其驻地丽水县,该县名可追溯至唐朝,因美丽的瓯江支流“好溪”(原名恶溪,后改)而得名,寓意“秀丽的山水”。这一变更,标志着行政中心与地域名称的统一,也开启了以“丽水”为代表的新历史篇章。
历史纵深中的名称迭变
探讨丽水的旧称,实则是在梳理浙西南一片古老土地的行政编年史。其名称的变迁,绝非简单的词语替换,而是与国家政治体制、地理认知和文化发展紧密交织的历史缩影。在“处州”这一核心称谓确立之前,这片土地早已出现在华夏文明的视野中。春秋战国时期,它属越国之地,后归楚国。秦朝统一后,推行郡县制,此地归属于闽中郡。到了西汉,则划入会稽郡管辖,称回浦县。三国至隋朝前期,其地多在临海郡、永嘉郡的范畴内变动。这些早期的行政区划名称,虽然管辖范围多变,且中心多在沿海,但为后来“处州”的独立设府奠定了地理与人文的基础。
“处州”时代的千年风华
隋文帝开皇九年,是一个关键的历史节点。朝廷析置原永嘉郡部分地区,新设“处州”,州治起初设在括苍县(今丽水市莲都区)。“处州”之名的正式启用,标志着这片区域首次成为一个独立且稳定的高级行政区划中心,其政治与文化地位陡然提升。唐承隋制,继续沿用处州,期间虽短暂改称“括州”,但很快恢复。唐宋时期,处州的经济与文化得到显著发展,尤其是青瓷(龙泉青瓷)、宝剑(龙泉宝剑)等手工业享誉天下,通过海上丝绸之路远播海外。理学大家朱熹、诗人范成大等名人都曾在此留下足迹与诗文,进一步丰富了“处州”的文化内涵。元朝设处州路,明清复为处州府,辖区范围虽有微调,但名称与核心地位始终稳固。这一千三百余年,是“处州”作为政区名和地域文化符号的鼎盛时期,其影响力深入骨髓,以至于至今当地民众在口语和情感上,仍常以“处州”代指这片乡土,许多老字号、传统技艺也常冠以“处州”之名。
名称更替的社会历史动因
从“处州”变为“丽水”,背后是深刻的社会变革。民国初年的“废府存县”,旨在革除旧有的府、州、厅建制,试图建立更现代化的省县二级制,这是“处州府”建制消亡的直接原因。然而,传统的府域观念在民间根深蒂固,需要一个过渡和替代。新中国成立后,设立专区作为省县之间的派出机构,需要一个新的名称。此时,选择专区驻地“丽水县”的名称来命名整个专区,便成了顺理成章且务实的选择。这既避免了沿用旧府名可能带来的封建色彩联想,又实现了行政中心与区域名称的一致性,便于管理。“丽水”一名,清新直观,突出了其山水生态的城市特质,也与新时代的建设理念更为契合。
文化记忆中的双重烙印
今天,当我们提及丽水,实际上是在指称一个包含历史层累的地理文化概念。在官方文书和现代语境中,“丽水”是现行且唯一的规范名称。但在文化记忆、学术研究、地方文史以及老一辈人的乡愁里,“处州”依然鲜活。它是打开当地历史宝库的钥匙:处州城墙、处州府学、处州方言、处州乱弹(戏曲)……这些文化遗产无不诉说着往昔的辉煌。两个名称,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,或一棵古树的新枝与旧根。“丽水”代表着面向未来的、生机勃勃的绿色生态发展之路;而“处州”则象征着深厚悠久的、值得珍视与传承的历史文化根脉。它们共同构成了这座城市完整的身世与独特的魅力,提醒着人们,在快速发展的同时,不忘来路,方能行稳致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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