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宋舞蹈并非指单一舞种,而是对赵宋王朝三百余年间舞蹈艺术的总称。这是一个在继承前代乐舞精髓基础上,深度融合市井生活与文人意趣,最终形成雅俗共赏、门类繁多艺术体系的辉煌时期。其名称体系本身,就折射出宋代社会结构的变迁与审美风尚的流转。
从宫廷雅乐到市井新声 宋代舞蹈的名称,首先清晰地划分出宫廷与民间两大脉络。在庙堂之上,延续着前代的“雅乐舞蹈”,如用于祭祀的“文舞”“武舞”,名称庄重,仪轨严格,象征着皇权的正统与礼制的威严。与此同时,服务于宫廷宴飨的“队舞”极为兴盛,其名目如《佳人剪牡丹》《采莲队》等,已透露出对优美意境和华丽排场的追求。而在勾栏瓦舍、酒楼茶肆之间,则活跃着被称为“舞旋”、“打令”的民间艺人,他们的舞蹈名称更为活泼直白,紧密贴合市民生活。 因功能得名与依形态定称 宋代舞蹈的命名逻辑十分丰富。一是依功能场合命名,如“祭祀舞”“宴乐舞”,直指其用。二是依表演形式与结构命名,“队舞”之名便源于其集体性、程式化的队列表演。三是依所用道具或核心动作命名,如《柘枝舞》执鼓,《剑器舞》持剑,《抛球乐》舞中抛绣球,名实相符。四是依所叙故事或人物命名,如表现鸿门宴故事的《樊哙排君难》舞队。 诗词浸润与戏曲融合 宋代舞蹈名称深受诗词文化影响,大量舞名直接取自词牌或诗意,如《蝶恋花》《菩萨蛮》,使舞蹈名称本身就如同一阕小令,充满文学韵味。至南宋,随着杂剧与南戏的兴起,舞蹈进一步与叙事表演结合,出现了“插舞”、“段舞”等名称,标志着舞蹈开始作为戏曲的重要组成部分存在,其命名也融入了戏曲的框架之内。因此,探究大宋舞蹈之名,实则是打开一扇窥见宋代社会风貌、艺术交融与生活美学的独特窗口。大宋王朝的舞蹈艺术,其名称体系犹如一部编码精妙的文化辞典,不仅标识着不同的舞蹈作品与形式,更深层地映射出时代的精神气质、社会的阶层互动以及艺术门类间的交融共生。它告别了唐代以“部伎”划分、强调地域来源的命名方式,转向了更内化、更功能化、更文学化的称谓系统,呈现出多元而立体的风貌。
一、宫廷体系的典仪与宴飨之名 宫廷舞蹈的名称,严格遵循礼乐制度,具有鲜明的等级与功能色彩。在雅乐系统内,舞蹈是礼仪的视觉化身,其名称古朴而象征化。“文舞”与“武舞”是最核心的二分法,文舞执羽籥,颂文治,如《化成天下舞》;武舞执干戚,扬武功,如《威加海内舞》。这些名称直接关联儒家治国理念,舞蹈动作本身已退居其次,名称所承载的礼制意义才是根本。 宴乐舞蹈则构成了宫廷艺术娱乐的中心,其中“队舞”成为最具代表性的名称。它并非某一特定舞蹈的专名,而是一种结构严谨、规模宏大的表演形式的总称。队舞之名,强调其“队列成舞,程式展演”的特点。著名的《小儿队》与《女弟子队》,其下又细分“柘枝队”、“剑器队”、“菩萨蛮队”、“抛球乐队”等十余支队伍。这里的命名方式呈现复合性:“队”指形式,“柘枝”“剑器”等则指明该队舞的核心舞蹈元素或节目来源。例如“柘枝队”主要表演源自西域的《柘枝舞》改编的队列形式,“抛球乐队”则以抛接绣球的动作为特色。这种“主题词+队”的命名模式,既保持了队舞形式的统一性,又展示了内容的丰富性。 二、民间市井的通俗与技艺之名 民间舞蹈的命名则挣脱了礼制束缚,洋溢着鲜活的生命力与直接的感官趣味。其名称来源更为芜杂,大致可分为数类。一是以技艺动作为名,如“舞旋”,强调旋转技巧;“踏舞”或“踏歌”,突出以足踏地为节;“耍大头”则类似后世舞狮头。二是以表演道具为名,除宫廷也用的《剑器》《柘枝》(执鼓)外,民间还有“竹马儿”、“旱龙船”等,名称直观,充满游戏色彩。三是以表演场合或功能为名,如在酒宴中助兴的“打令”,节庆时游行表演的“社火舞队”(其中包含“村田乐”“划旱船”等具体名目)。这些名称口语化强,往往能瞬间在听众脑海中勾勒出舞蹈的大致景象,体现了市民文化的实用性与娱乐性。 三、与文学戏曲交融的衍化之名 宋代舞蹈名称深受文学,尤其是词的影响,形成了独特的诗意命名传统。大量舞蹈直接采用词牌名为舞名,如《浣溪沙》《凤归云》《苏幕遮》等。这类舞蹈很可能是依词配舞,或是舞蹈意境与词牌原有的文学意象相通。舞名因而超越了简单的指代功能,自带一种抒情氛围与画面感,吸引着文人士大夫的审美共鸣。同时,舞蹈也开始为叙事性表演节目配舞,其名称便依附于主体节目。例如在表现鸿门宴故事的“杂剧”或“百戏”中,有《樊哙排君难》的舞蹈段落;在表现唐代故事的《勾降黄龙》中,也有相应的舞蹈部分。此时舞蹈名称已融入一个更大的叙事标题之下。 至南宋,随着杂剧结构的定型,舞蹈在其中常以“断送”或“插演”形式出现。虽然这些舞蹈段落本身可能没有独立的专名,但“舞蹈”作为戏曲程式的组成部分,其概念已被纳入“唱、念、做、舞”的综合性表演体系之中。这种从独立命名到融入综合艺术门类称谓的变迁,正是宋代舞蹈走向戏曲化的重要信号。 四、名称背后的文化意蕴与审美转向 综观大宋舞蹈的名称体系,可以清晰捕捉到几点关键的文化转向。其一,从外拓到内省。唐代《十部伎》名称多标榜四方来朝(如《龟兹乐》《高昌乐》),宋代舞蹈名称则更多关注内在的情感意境(如《采莲》之清雅、《拂霓裳》之飘逸)和日常生活情趣(如《抛球乐》)。其二,从雄浑到精巧。名称所暗示的舞蹈风格,从唐代《破阵乐》的慷慨激昂,转向宋代《佳人剪牡丹》的纤巧细腻,以及各类队舞对构图、调度、细节的极致追求。其三,从仪式到娱乐,再到综合叙事。名称的演变轨迹,正对应了舞蹈功能从祭祀仪式(雅舞名),到宴享观赏(队舞名、词牌舞名),再到辅助叙事(戏曲中的舞蹈)的变迁过程。 因此,大宋舞蹈的名称,绝非简单的标签。它们是宋代文化生态的结晶,是雅俗文化互动的产物,是舞蹈艺术自身从独立表演向综合戏曲演进的路标。每一个名字背后,都可能是一套精美的服饰、一组复杂的队形、一段悠扬的乐曲,或是一抹深藏于宋人精神世界中的审美理想。解读这些名称,便是在解读一个时代的风华与神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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